(圖片出處:RNZFB Guide Dog Service)

昨天Onor麻在msn上告訴我,蘋果日報刊登了一則有關導盲犬咬人的新聞:

 

導盲犬咬傷美眉 運將起訴

颱風天順道搭載出事 唇留疤「超礙眼」

2008年11月11日蘋果日報

【許淑惠╱台中報導】計程車女駕駛程美華為客人載一隻大麥町導盲犬返家,適逢颱風夜下大雨,看見長髮美女鄭羽潔在風雨中招車,停車載客。鄭女發覺副駕駛座有不明物體晃動,探頭察看,突遭導盲犬咬傷右上唇,受到三至四公分的撕裂傷,昨台中地檢署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將程女起訴。

飛來橫禍
就讀大二的鄭羽潔從小就學舞、學唱歌,計劃朝演藝圈發展,儘管事後外人看她嘴唇上的疤痕不明顯,但她還是懊惱地說:「超級礙眼!照相的時候,都可看見嘴唇凸凸的。」鄭女說:「本來她(指程女)還一直道歉、載我去看醫生,後來卻不承認,我只想討回公道。」
程美華昨仍否認導盲犬咬人,她說:「那是一隻從小訓練有素的盲用守護犬,我真好心沒好報,看她在颱風夜等車才載她,我懷疑上車前她就受傷了,因為狗在車上,成為她的藉口。」

擔心影響演藝之路
程美華還表示,因想息事寧人兼蒐證,才會載鄭女多次去看醫生。檢方則表示,鄭女容貌姣好,一直擔心嘴上的疤會影響她朝演藝圈發展,開庭時她有化妝,看不出有疤痕。
台中地檢署調查,去年八月十八日聖帕颱風來襲,晚上九時許,程美華(四十六歲)載盲友到沙鹿找朋友,盲友請她先把導盲犬載回家,途經東海大學附近的陸橋時,看見鄭女在陸橋下等車,停車搭載。
鄭女上車一會兒,發覺副駕駛座有不明物體晃動,好奇探頭察看,導盲犬突從前座間縫隙撲向她張口咬傷她的嘴唇,她慘叫一聲倒在後座,手上都是血,趕緊叫程女拿衛生紙給她,程女則載她到診所。

車內有犬避免載客
鄭女的唇傷縫了四針另注射破傷風,連續三天程女都載鄭女就醫,還打了一劑肉毒桿菌,讓傷口盡速癒合避免留疤,就醫開銷四、五千元均由程女埋單。檢察官認為營業車輛載有犬類動物,應避免載客,必要時應有犬隻口罩等防護措施,避免攻擊他人,程女疏於注意又不願以五萬元和解,所以將她起訴。

以上新聞內容來自11/11蘋果日報電子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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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網路上看完這篇新聞後,我又再一次慶幸我沒走上傳播業,

因為像這種不經慎重多方查證,完全沒有平衡報導可言,

再加上沒有專業素養,只為搶發新聞的傳播生態,

絕對不會有我容身之地吧!

 

因為我的立場己不同,本來並沒有打算為這事件寫一篇文章,

但想到了這麼多年以來,那麼多的導盲犬使用者,寄養家庭,種犬家庭和工作人員,

都為了保障導盲犬相關的”行的權益”,不畏辛勞地到處奔走,出錢出力,

只希望能讓視障者和導盲犬能更能走得出去,走得更順暢

 

若今天,只是因為幾家媒體,一個沒經嚴格審核的錯誤報導,

而讓政府及民眾誤解導盲犬是有攻擊性,是沒有教養的狗

或是三年,五年後,民眾仍拿這個荒謬到極點的新聞,

理直氣壯地拿來拒絕導盲犬視障者進出公共場合

 

而我卻從沒嘗試,至少出個聲音澄清這些錯誤的觀念

(雖然可能沒有多少人看到這篇文章...),

那麼,也曾為”前”xxxxx指導員的我,

真是會對不起所有過去或現在,仍在全力以赴的寄養,宿/種犬/收養家庭和使用者!!

 

其實,民國94年,內政部公布的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”第60條,已很明確地規定:

  ”公共場所、營業空間、大眾運輸工具之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,
  是不可以對導盲幼犬及合格導盲犬附加出入條件的!”

很有趣的是,為何加入了所謂的”附加條件”?

因為這幾年導盲犬和其主人的待遇真的是經常被歧視,

比如說:#早年的要求視障者,要將導盲犬裝入布袋才能上火車!

    #中午去附近餐廳吃飯,被要求只能視障者自己進去,導盲犬要拴在外頭柱子上,

     (我真想問餐廳主人,若我把你的眼睛拿走,要你自己走去坐捷運,如何?)

    #或是導盲犬主人站在傾盆大雨中招計程車,一輛輛的空車經過,都不曾停下載他,

     因為他有一隻也在淋雨導盲犬!(到底是誰看不到?)

    #努力在幫未來的導盲犬使用者做”社會化訓練”的寄養家庭和訓練師,

     最常得到大樓警衛或商家的拒絕進入理由:因為你不是盲人,所以你不能帶狗進去!

     (原來明眼人比視障者更被歧視呀!)

    #更常被拒絕進入公共場所的理由,還有:”狗會咬人,沒戴口罩不準進來”,

     ”有人會怕狗,你能不能保障它不會咬人”,”我知道他不是寵物,但他就是不能進去”...


所以,這新聞對”導盲犬”這幾年的辛苦推動和宣導,真是會造成重大,甚至是長遠的負面影響,

雖然說,”今日的新聞,明天就包油條去了”,但不管媒體之後有沒有再做更正說明(也許根本就沒有),

這”導盲犬會攻擊人”的印象絕對會深入某些人心,在某個時間,在某個場合突然冒出來,

把導盲犬的”行的權益”,再往後退步幾年!

 

針對這則荒唐到極點的報導,有幾點要澄清的:

1.”大麥町”的確是導盲犬學校會使用的品種之一,但目前台灣只有拉拉,黃金,拉拉黃金和蜷毛混拉拉


2.視障者的狗不一定都是導盲犬,同樣地,牽著導盲犬的人也不一定都是看不到的人!


3.內政部都發了正式證件給台灣的二家導盲犬學校,訓練師,使用著,寄養家庭...等,

當然也不是隨便發發,畢竟要保障視障者的權益的同時,也要顧及社會大眾的感受和權益,

因此,所有導盲犬,包括幼犬,成犬都需穿著制服(紅背心,藍背心或導盲鞍)才能進出公共場所,

所有帶著導盲犬進出的人員,也會隨身攜帶內政部核發的人與導盲犬雙證件,以供民眾能明確辨識


另外,導盲犬學校和指導員及訓練師,也都領有”國際導盲犬聯盟”核發的國際執照,

對於導盲犬在性格和健康上的挑選和訓練,也都是以國際標準來篩選,

在任一階段,任何時候,出現有攻擊性的行為,絕對是自計劃中淘汰,

以避免造成視障者及民眾有安全上的疑慮

 

其它相關文章,也請參閱:

Onor的退休生活

Onor頭號粉絲的網路日誌

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

導盲犬Louie的使用者

導盲犬Future的使用者

 

    

不過...這也不是第一次,發生這種”導盲犬”的笑話

聽說,曾經有人將自己的小型犬寵物,插滿了小旗子去坐捷運,

被工作人員制止時,還說它是導盲犬?

 

也曾有導盲犬的使用者跟我說:有一晚,他在家中接到一通電話,對方說找到他的導盲犬了!

他摸了摸正熟睡在腳下的狗後,告訴對方:我沒有掉狗呀,他現在就睡在我旁邊呀!

搞了半天,才知道是有人撿到拉不拉多,便趕緊打電話給他...

 

而”可魯”電影正熱時,不管帶哪隻狗,不管是哪種顏色的狗上街訓練,

可憐的導盲犬全都被強迫改名叫”可魯”...

 

到底,”導盲犬”是什麼?

它,是工作犬的其中一種,而不是一個犬種的名稱,

而事實上,大約有十多的狗種可以訓練成導盲犬,

比如說:常見的拉拉,黃金,或拉拉黃金,加上國外部份學校也會使用:

狼犬/標準型貴賓犬/邊境牧羊犬/大麥町/拳師犬/貴賓混黃金或拉拉...等

所以,當導盲犬沒穿制服在上課或工作時,他只是一隻寵物,只是他教養和EQ被教得比較好;

就像警察下班後,他只是有比一般人有更高標準言行舉止,不代表他24小時都攜槍準備抓犯人!

 

還有...帶著導盲犬的人不一定看不到(有可能是訓練師,或寄養家庭),

.....就算看不到,也不代表聽不見,

所以...請不要再在帶著導盲犬的人後頭說:唉,那個人看不見,好可憐唷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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